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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贈有價證券方式

🔗 有價證券捐贈相關問題
Q1:捐贈有價證券對清華有何益處?
現金股利經處分後,可指定特定用途,或由本校統籌運用,全面挹注清華之各項校務發展。
Q2:捐贈有價證券對捐贈者有何益處?
為捐贈者(贈與人)提供除現金捐款之外的另一個捐贈替代方案,讓有心貢獻的校友及愛校人士在財務資金運用上更具彈性。
Q3:如何辦理捐贈有價證券?(程序與執行方法)
請依循以下三個主要步驟辦理股權移轉:

1. 填寫契約:贈與人填寫「國立清華大學受贈有價證券契約書」並提供予本校受贈單位。
2. 學校審核:經本校受贈單位簽准同意收受後,雙方正式簽訂契約。由財務發展組開立「同意受贈函文」,並提供本校之集保存摺封面影本予贈與人。
3. 辦理移轉:贈與人收到資料後,請進行以下作業:
  • 至國稅局:填寫贈與稅申報書,申請「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
  • 至開戶證券商:辦理股票匯撥手續。
  • 完工通知:完成移轉程序後,請通知本校財務規劃室。
確認股權移轉至本校後,受贈單位將協助填報並為您申請開立捐贈收據。
📄 下載:國立清華大學受贈有價證券申報表
Q4:捐贈股票是否需自付費用?能否節稅?價值如何認定?
針對您的疑問,依據相關法規說明如下:
 
  • 相關費用:股權移轉手續費與代辦費等相關費用需由贈與人負擔,實際費用依您配合的證券商收費標準為準。
  • 節稅與扣除額:清華開立之收據將載明國稅局核定之捐贈價值,惟申報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時,可申報扣除之金額仍應以稅捐稽徵機關依所得稅法查核認定之金額為準
  • 價值認定標準:捐贈價值依據財政部「個人以非現金財產捐贈列報扣除金額之計算及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辦理。
  • 申報方式:請納稅義務人(贈與人)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自行申報「捐贈列舉扣除額」
立即查詢:所得稅法法規>>
Q5:個人以及公司、基金會等法人皆可捐贈股票嗎?
可以。個人與法人皆可捐贈股票,贈與人亦可指定款項用途(需與本校校務相關)。
⚠️ 注意事項:依規定捐贈不得與贈與人有不當利益之聯結(例如:指定特定受贈人)。

立即查詢:國立清華大學受贈收入收支管理要點>>
Q6:有價證券是否有任何捐贈限制?
有的。為維持穩健原則與社會責任,本校僅同意受贈上市、上櫃,且符合本校 ESG 永續投資準則之有價證券。